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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消息: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

    信息发布者:m_门先生
    2016-12-01 18:08:38   转载

    禁养区政策出现以来,各地禁养政策和行动纷纷出炉,甚至有不少地方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极大地伤害了养殖行业从业者的人们,偶尔出现的暴力拆迁行为更是惹得不少养猪人愤愤不平,幸而一旦曝光,后续的处理也会比较及时。

    但最让养猪人担心的还是,禁养政策落地后“到底能不能在自己承包的地里建猪场”。之前猪之宝在头条问答中也回答过这个问题,但好像许多养猪人还是不太明白,所以现在我们再为大家详细地解读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参考、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也就是说,禁止对规模化养殖一刀切,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这个《通知》,是猪场是否能够建设的基本纲领,根据《通知》内容可以决定猪场的建设是否合法。

    重磅消息: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

    猪是养猪人心里的宝

    接下来,我们得想想了,既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那么这个《通知》的内容跟“禁养区”的政策文件是否矛盾呢?答案是,不矛盾。《通知》中明确指出县级畜牧主观部门要根据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做过布局和规划,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更重要的是,规模化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在确定猪场用地合法之后,请养猪人到有关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这些手续内容在猪之宝之前的文章《您的猪场要被拆迁?赶紧补办手续还来得及!》里有详细叙述,欢迎大家往前翻看。

    看到这里,养猪人应该多少能够放心一点了吧。咱们养猪人不怕政策,就怕不了解政策和误读政策。了解政策,才能适应政策,才能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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